重大新闻!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1 22:06:56 802 0条评论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
大爱无疆!丈夫跳江救妻不幸溺亡,妻子获救后痛哭失声

四川仪陇:近日,在四川仪陇县嘉陵江边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。一名女子突然跳入江中,其丈夫见状毫不犹豫地跳下江水试图营救,但最终因体力不支不幸溺亡,好在妻子被及时救起。

据了解,事发当天清晨,这对夫妻正在嘉陵江边散步。突然,女子情绪激动地跳入江中。目击者称,女子当时神情失落,疑似有轻生念头。

丈夫发现妻子跳江后,立即跳下江水进行营救。他奋力游向妻子,但由于江水湍急,他很快就体力不支。最终,两人双双落入水中。

附近热心市民和水上巡逻人员赶到现场后,立即展开救援。最终,女子被成功救上岸,但丈夫却因溺水时间过长而不幸遇难。

获救后,女子悲痛欲绝,哭诉着丈夫为了救她而献出了生命。据了解,这对夫妻结婚多年,感情一直很好。丈夫平时对妻子非常体贴,两人育有一名年幼的孩子。

这起悲剧再次提醒我们,生命是宝贵的,要珍惜生活,远离消极情绪。同时,也要加强对水域安全管理,预防此类事故发生。

以下是对该事件的几点思考:

  • 丈夫舍身救妻的行为体现了伟大的爱和责任感,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。
  • 我们要关爱患有心理疾病的人群,及时提供帮助和疏导,避免悲剧发生。
  • 要加强对水域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,并做好防范措施。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1 22:06:56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超酷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